校長信箱

一、當您對本校校務有建議時,煩請您先依事項屬性,逕向本校相關處、室及其單位主管聯繫反應,可獲得立即之處理。
例: 招生 => 招生處(ext 3123);選課 => 教務處(ext 3131);宿舍管理、學生安全 => 學務處(ext 3201);修繕、設備 => 總務處(ext 3330);網路、資訊系統 => 資訊處(ext 3515)

二、若經反應未獲回應或處理時,歡迎利用校長信箱表達您的意見;為確保服務品質、效率及後續回覆,請務必提供相關資料,學生家長也請寫上您子弟之系級、班別、姓名及您的聯絡方式;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,您提供的資訊,將受到妥善保護。

三、使用本校長信箱,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歉難受理。
(一) 未正確提供個人資料者(姓名、聯絡方式)。
(二) 無具體內容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。
(三) 使用不雅之言詞,涉及不實指控者。
(四) 同一事件已答覆仍一再反應者。
  1. 1. (*)
  2. 2.
    如您為校外人士可不需填寫本項目
  3. 3. (*)
    請務必正確填寫您的聯絡電話以利我們與您做後續的追蹤與聯繫
  4. 4. (*)
    請務必正確填寫您的電子信箱以利我們與您做後續的追蹤與聯繫
  5. 5. (*)
    請詳述您要提出的問題或建議以利我們進行後續的處理